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树木销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6:53 来源:通榆立交 作者: 责任编辑:何青岩 浏览次数:

经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批准同意,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拟对外公开销售部分刺槐树,兹定于2023年11月16日在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举行树木销售公开询价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树木范围

本次销售树木位于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办公楼围墙西侧、总渠立交南堤背水坡共395棵刺槐树(注:树杆径Φ6~8cm、树高H300-500cm)。

二、报价前提条件

报价人在登记报名之前必须先提供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竞标单位名称必须和所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银行汇票或本票上付款单位名称一致),单位名称: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开户行:工商银行楚州支行,账号:1110070109000002985)。报价保证金壹仟元,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任何方式。

三、报名、查看现场时间和地点

1、根据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凭证(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可登记报名,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由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以下简称“管理所”)暂时保管,并由管理所开具相关凭据。

2、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登记后领取规定的报价表(管理所加盖公章,复印无效)。本次不组织集中查看现场,报价人自行查看现场,未查看现场的提交报价表后视同已经查看。

4、报名地点:江苏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办公楼二楼。

四、注意事项

1、报价人是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人委托证明(必须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方可登记;个人报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本人签字及手印)方可登记。

2、报价人递交报价表采取现场提交形式,报价表提交地点为江苏省通榆河总渠立交管理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96668509。报价表接收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下午5:00之前。报价人不参加询价开标现场会议。

报价单位的报价表必须由报名人员签名、密封,并在密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

个人报价表必须经报名人员签名、密封,在密封袋所有封口处签名并注明报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

报价人递送报价表材料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我单位将不予接收。本次报价不接受中途修改报价。

3、询价会议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召开,管理处纪律监督室全程监督。

4、中标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或个人参加询价方可有效,不足3家的本次询价失败;

(2)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低于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最高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将组织最高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电话联系进行二次询价,选择最终最高报价人作为中标人,若现场二次报价仍然相同,将由询价小组现场抽签确定中标方;

(3)所有报价人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本次询价失败。

5、因工程建设需要,我单位将不再二次公告。

6、询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的2个工作日内与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签订《树木销售合同》,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购树款到我方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不可用保证金抵充),银行汇款手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我单位开具事业单位统一结算凭证(如后期需要非税票据可更换)。合同签订后,采伐树木由采伐人自行看管。

7、询价结束后,未中标的报价人凭我单位已开具的相关凭据办理退还手续(复印无效),招标人将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人未按通知及时签订合同,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树木采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9、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管理所采伐通知后3日内完成树木采伐,3日内完成采伐:

(1)中标人因违法违纪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后果等自行负责;

(2)管理所有权解除合同,未采伐树木无偿由管理所另行处理;

(3)管理所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中标人负责树木采伐和运输等过程的管理,因树木采伐和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要加强周边未采伐树木的保护,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不得对高压线路、堤防、道路造成损毁,采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损失、费用与管理所无关,均由中标人负责。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96668509

监督电话:0517-8596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