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管护标识宣传牌维修及新增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16:14 来源:湖泊科 作者:席玉哲 责任编辑:何青岩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湖泊管护标识宣传牌维修及新增采购实施方案已获批,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湖泊管护标识宣传牌维修及新增;

(二)采购方式:管理处网站公开询价;

(三)采购需求:标识宣传牌维修与新增(具体要求详见报价表和技术要求);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

(五)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六)最高限价:106920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项目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

(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信息),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11时00分(工作日时间)。

(二)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总渠管理处办公楼一楼湖泊科114室。

(三)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并提交采购人初审,初审资料需带原件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带有公章的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

5、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员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到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报价表(签字盖章);

2、技术要求告知书(签字盖章);

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时00分(工作日时间)。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总渠管理处办公楼一楼湖泊科114室。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送达。

五、承包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人报价前应到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实地查勘,报价应是主材、辅材、人工、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需要但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辅材或施工工艺涉及的其他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付款方式

报价人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本项目施工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项目完工满一年并经双方共同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六、比选方法

1、由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询价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如果有效报价的报价人达到或超过三家,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资质、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以最低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3、如果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业主将进行第二次上网询价。如果第二次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业主将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4、比选过程中出现异常低价(报价<最高限价*45%)情形的,比价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交纳主体必须是成交人本身,缴纳账户如下,单位名称:江苏省总渠管理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账号:1110070109000002985。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任何方式,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名   称: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办公楼一楼湖泊科114室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

联系人:席先生

电   话:0517-85964045

附   件:1、报价表.xls

             2、湖泊管理与保护宣传牌制作安装技术要求.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