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抽水站变电所备品件和电力安全工器具更新(第三季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网站zq.jswater.org.cn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17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淮安抽水站变电所备品件和电力安全工器具更新(第三季度)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9130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球式摄像头2只、枪式摄像头2只、巡视路灯灯芯10套、UPS 1只、VD4断路器储能弹簧及机构1套、110kV中性点避雷器1只、微机型智能保护测控装置1套(详见报价表和技术参数要求)。若提供非原品牌设备,须保证性能参数指标和功能不低于原设备,孔位、尺寸大小符合现场安装要求。根据要求出具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报价人自行承担选型不当的风险与相关费用。
(五)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六)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信息),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江苏省淮安抽水站变电所一楼办公室。
(三)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并提交采购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员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盖企业公章)、投标人社保证明(期限为近1-3个月,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
4、近三年内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等销售业绩证明(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报价表;
说明:上述所列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下午17时00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淮安抽水站变电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送达(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五、承包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人报价前应到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实地查勘,按清单工程量进行报价,报价应是设备、材料、运费、人工、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业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经完工验收合格,支付结算总价款的100%。
六、比选方法
1、由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询价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如果有效报价的报价人达到或超过三家,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资质、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以最低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3、如果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上网询价。如果第二次仍不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交纳主体必须是成交人本身,缴纳账户如下,单位名称: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开户行:淮安农村商业银行建淮支行、账号:3208280401201000003766。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任何方式,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供应商如需要勘察现场的,自行勘察现场。
(四)比价时出现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情况,管理处比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相关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管理处比价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未能通过审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审查期间,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提供必要资料。审查结果将作为最终评标依据之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淮安水利枢纽(淮安抽水站变电所)
联系方式:李女士
电 话:0517-85964061
附 件:1、报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