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根据电气试验、水下检查、防汛抢险用车需要,现进行公开询价,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车辆租赁经营范围)且信誉良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
3、因业务需要,常用车辆要求车型有15座中型车、7座商务车、5座小轿车,下文简称常用车辆。参与常用车辆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提供15座中型客车、7座商务车、5座小轿车、3吨以下双排座货车各一辆。报价人所有车辆无争议车龄应不大于8年,总行驶里程不超过25万公里。
4、另针对防汛抢险及培训演练特殊需要,可能会用到35座大巴车、15吨大货车两种特殊车辆,下文简称特殊车辆。参与特殊车辆报价的报价人应有35座大巴车或15吨大货车。
5、所有车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
二、报价须知:
1、报价人可对常用车辆、35座大巴车、15吨大货车1项或多项进行报价。
2、特殊车辆合同期内如未用车,业主不负担任何费用。
3、报价人如中标,5-9月份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接到抢险出发指令30分钟以内到达维修养护中心,抢险用车出车当天,车辆使用费增加 300 元,里程费不变。
三、合同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价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
2、报价人必须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须密封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递交或快递至江苏省淮安水利枢纽维修养护中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原三堡乡)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院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比价,比价公示后业主将联系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汇入单位: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开户银行:淮安农村商业银行建淮支行;银行账户:3208280401201000003766),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单位业主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单位顺延,同时将扣除该报价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合同后,业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不允许任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
4、报价文件应真实清晰可辨认。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附件1、2)。
六、报价文件组成: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委托人、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
4、承诺书(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租赁服务等)(详见附件5、6、7);
5、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员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
6、参与常用车辆报价的报价人另需提供车辆报价表(附件1),电气试验、水下检查、防汛抢险用车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3),提供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供车辆信息汇总表登记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商业险的保单复印件;
7、参与特殊车辆报价的报价人另需提供车辆报价表(附件2)。报价人可以提供大巴车、大货车其中一种车型报价,也可同时提供两种车型报价。
七、报价所含费用说明
1、本项目为单价承包合同,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价款结算,用车费用计算方式见附件1、2。由业主提出停靠在收费车位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业主承担。
2、报价人承担责任和费用(详见附件1、2)。
八、付款方式:投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业主按照实际用车情况以转账方式按次支付价款。本项目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九、比选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同时比选。
常用车辆租赁采购选择报价最低的两个供应商为本次询价的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业主将根据车况、车型择优选择使用,如果报价人不足五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人。
特殊车辆租赁采购将按车型分别比价,所有报价单位中该车型报价最低者中标,签订该车型特殊车辆租赁合同,如果报价人不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人。
评标标准和方法见附件1、2。由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采购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17-85964127
附 件:1、附件1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电气试验、水下检查、防汛抢险用车租赁采购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