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电气试验、水下检查及自动化用车租赁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6-07-07 16:17 来源:维养中心 作者:万兆洋 责任编辑:何青岩 浏览次数:

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电气试验、水下检查及自动化用车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资金已落实到位,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报价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价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电气试验、水下检查及自动化用车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江苏省内及其他。

3、项目概况:13-18座客车、7座客车、5座客车及3吨及以下双排座货车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租赁相关业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商业信誉优良,无不良从业及失信记录。

2、车辆要求

车辆车型

最低配备数量(辆)

最大车龄要求(年)

基础要求

保险

13-18座客车

1

12

报价人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须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所有车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按规定按期完成年检审验且审验合格。

足额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车上座位险单座保额不低于20万元,在项目服务期内持续保持有效(若车辆保险到期日处于租赁期内,报价人须及时办理续保,并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车辆车上座位险如暂未投保或保额未达到约定标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足额投保,中标人拒不执行的,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座客车

1

8

5座客车

1

8

3吨及以下双排座货车

1

15

备注:

5座客车和7座客车车辆发动机排量要求1.8升及以下,若供应商自愿提高车辆排量标准,采购人不增加任何租赁价格。

若中标后乙方采用电动汽车提供租赁服务,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一、车辆整车、动力电池安全性能须完全符合2026年7月1日实施的电动汽车强制新国标:GB 18384—202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二、甲方一天出行里程有可能大于400公里,乙方须确保单次出车全程无需中途停车充电,不接受中途停车充电,若因充电耽误甲方出行安排的,应赔偿甲方损失,赔偿范围不限于退还本次出车全部租赁费用;三、用车过程不得以节省电量、延长续航为由,采取关闭车辆空调、高速公路低速龟速行驶等行为,若违反,甲方有权扣除本次租车全部费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近3年(2023年7月7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相关业绩)。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报价。

6、投标人为非投标单位在职职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打印后手填清单,不得擅自改动表格样式、栏目及内容,违者报价无效。

2、同一报价人仅限提交一份有效报价表,严禁提交两份及以上内容不一致的报价表,违者报价无效

3、报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报价文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对于本合同承包范围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若报价人未在报价中列明的,视为报价人的优惠条件,业主不另行支付。

4、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报价文件组成(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附件1),报价清单应单独密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员承诺书(附件5)。

3、法人营业执照。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盖章)。

5、近1个月内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

6、车辆信息表(附件2)。

7、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8、服务承诺书(附件4)。

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

10、车辆信息表所列车辆行驶证、保险保单等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

2、报价人必须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须密封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递交或快递至江苏省淮安水利枢纽维修养护中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原三堡乡)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院内)。管理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比价。

3、报价清单和所有其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违者报价无效。

4、报价清单应单独密封违者报价无效

5、报价文件应装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报价资料密封袋上应写明报价单位名称、地址及被委托人(如有)联系电话,违者报价无效

六、比价方法

1、本次比价由采购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单位,若出现多家报价人最低报价并列的情况,优先结合报价人近3年内同类车辆租赁履约业绩、过往履约信用评价进行综合比对,择优确定成交人。

3、如果所有报价人的报价均有高于业主单项限价情况,业主有权重新采购,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或与报价人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业主可以接受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4、如果合格报价单位不足三家,业主将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5、报价错误修正规则: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文件金额填写错误,统一按以下规则修正: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比选过程中出现异常低价(报价折算评标价<最高限价折算评标价*55%)情形的,比价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报价中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清单(附件1)。

八、合同签订

本项目比选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

合同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为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付款方式

报价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业主按照实际用车情况以转账方式按次支付价款。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服务商原则上应按照车辆信息表派车,如因特殊情况改派其他车辆时,应报用车单位审批,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保单等证明车辆合格的相关资料。

3、服务商应按时派车,若无法调配合格车辆,须承担我单位临时租车差价等全部损失。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淮安水利枢纽

联系方式:万先生

电   话: 0517-85964127


附   件:

1、附件1报价清单.pdf

2、附件2车辆信息表.xls

3、附件3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书.docx

4、附件4用车租赁服务承诺书.docx

5、附件5投标人员承诺书.docx

6、附件6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docx

7、附件7用车费用计算方法.docx

8、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